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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恋 泸沽情

    纳西族主要聚居在滇西北的丽江地区。这里风光秀美,民风淳朴,高耸的玉龙山终年积雪,湍急的虎跳峡动人心魄,长江第一湾牵动了人们的多少思绪,泸沽湖的风情醉倒了多少游人……纳西族的婚恋习俗也和迷人的丽江风光一样,充满了独特的韵味和梦幻般的色彩。  

    纳西族的大部分地区很早就实行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婚姻由父母做主的较多,家庭财产一般也由男子继承。纳西族有传统的舅甥情亲于叔侄情的社会观念,故舅父在家庭中享有较特殊的地位。同姓不同宗可以通婚,同宗则禁止通婚。有些地方虽同宗但已相隔三代以上亦可通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纳西族的婚姻习俗有了一定的变化,特别是婚姻由父母做主的情况有了极大的改变。  

    纳西族青年男女一般到十六七岁就有了参加社交活动的资格,开始了人生中的恋爱阶段。他们利用各种机会进行接触和交往,以物色对象,寻找意中人。纳西族青年男女的恋爱是完全自由的,他们选择对象的标准,主要是品德、长相和劳动技能、文化水平等。男女间的社交活动,主要在喜庆节日举行,每年二月的东山庙会和六月的火把节,是姑娘和小伙子相识和恋爱的大好时机。  

    东山庙会在每年的农历二月初九举行。这一天除了庙会上举行很多活动外,家家户户都要去庙内祭祀。年轻姑娘们穿上节日的盛装,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三五成群地去参加庙会,或随着去祭祀的母亲等去游玩。庙会内转自云南旅游信息网http://www.foryn.cn外,姑娘和小伙子一边游玩,一边互相物色对象,寻找意中人。当物色到对象后,就寻找机会接触和攀谈,或暗中跟踪,等待机会相识和表述衷肠。等庙会结束的时候,戏剧性的场面出现了:小伙子三五成群地站在返回的路边,手拿柳枝,向路过的姑娘讨要米花糖吃,姑娘就把在庙会上特意买的米花糖分给小伙子。这时候,有心人就借机约定下次见面的时间和地点,物色到对象的姑娘和小伙子也借机接触和互相表白,没有物色到对象的姑娘和小伙子有了再次物色和接触的机会……通过这种形式,不少青年相识和恋爱了。继而终成眷属。  

    每年农历六月二十五日举行的火把节也是青年男女谈情说爱的好时机。在燃烧的火把下,男女老幼聚集在一起,尽情地欢娱和舞蹈,场面十分热闹。这时候,青年男女举着火把,相邀在一起聚会、跳舞、欢娱和游戏。理所当然,火把节之夜成了姑娘和小伙子的相恋之夜,玫瑰之夜。  

    纳西族青年男女的恋爱活动,大多数是从群体性的活动开始的。如这个村的小伙子与那个村的姑娘举行聚会,在聚会中物色对象和发展感情。有时,四五对或六七对青年男女邀约在一个地点,互相交往、谈恋爱。每个青年可以允许有几个恋人,恋人越多,越说明本人精明能干、有本事和受人欢迎,最后再在恋人中选择一位作为终身伴侣。青年男女的恋爱活动除了在一起诉说绵绵情话之外,还可以通过对歌、跳舞、弹口弦、看电影和录像等来加深感情。当男女青年聚会时,无论来的人多人少,男女之间一般要相隔一段距离,有时是相隔一道水沟或一簇刺蓬等,不能随便靠近。经过多次约会和接触,待双方感情成熟之后,两人才能单独见面。  

    在恋爱过程中,小伙子和姑娘会互送定情礼物。一般情况下,女方先主动送给男方鞋子、衣服、糖和烟之类,男方也会送给女方首饰、衣料、手帕等东西。在恋爱的过程中发生性关系的情况极少,如有发生,就会受到人们的鄙视。已婚的男子和未婚姑娘谈恋爱会受到人们强烈谴责和反对,因此极少发生。纳西族的家庭一般比较稳固,离婚率很低。  

    纳西族青年男女由于恋爱自由,因此,婚前大多数有了自己的意中人和心上人。但是根据传统婚姻,得由父母来包办,而父母又讲究门当户对等,因此,不征求子女意见,不让有情人成眷属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种现象尤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特别突出,因此,父母不同意结婚的恋人往往采取逃婚和徇情的方式表示反抗。有的相约逃到偏僻的地方去隐姓埋名,安家落户,待若干年后再返回原籍;有的干脆就永远定居在外,不回原籍;有的反抗方式更为惨烈,即双双徇情。徇情的方式有跳水、滚山崖、自焚、自缢、服毒等。他们相信,人世间不能成婚,只有死后到“玉龙第三国”永远相守,才能有美满幸福的生活。这种情况,直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还时有发生。随着历史的变迁和人们观念的改变,现在,纳西族青年男女的婚姻完全由父母包办的状况有了很大改变,逃婚和徇情已成了令人喟叹的历史。  

    纳西族青年男女通过相识和恋爱,确定了对象后,父母就要通过媒人给他们定亲。定亲前要请东巴打鸡骨卦和配生辰八字等,等一切都就绪后,再正式到女方家定亲。第一次到女方家定亲称为送小酒,一般是送给女方家酒、茶、糖、米等礼物。女方家收下后,这门亲事就算订下来了,但如有什么不合适,双方都可以反悔。如女方家反悔,就要把送小酒时男方家的礼物全部退回。送小酒后半年或一年左右,男方家就要给女方家送大酒。这次送大酒,除了四色礼外,还要送布料、衣服、首饰、猪肉等,并有媒人率男方亲友披红挂彩,很隆重地送到女方家。女方家收了大酒后,这门亲事就不能在反悔了。从订婚到结婚这段时间,男方家还须在重大节日,如端午、中秋、冬至、春节等,再给女方家送一些礼物,直至举行婚礼。  

    聚居在丽江地区宁蒗彝族自治县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婚恋习俗带有明显的母系制特点,男女双方建立婚姻关系后,各居母家,分别属于两个家庭,终身如此。这种婚姻关系在当地称为走婚,又被称为阿夏(摩梭语,意为伴侣)婚姻。通常是男子夜晚到女子家住宿,次日黎明时返回自己的母家,与母家的家庭成员一起生产和生活。所生子女由女方家抚养,在传统习惯上男子没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和责任。这种婚姻关系结合自愿,接触自由,维持时间的长短视男女双方的感情而定,有的几个月,有的数年或几十年,有的一辈子都保持。这种婚姻关系男女双方虽不在同一家庭,但都是建立在爱情生活基础上的。这种婚姻没有法律的保障,完全靠感情和传统的道德观念去维护。只要男女双方不愿再做阿夏,不需办任何手续就可以解除这种婚姻关系。双方分手后,男女双方都可以去结交新的阿夏,任何人都不会去干涉和提出异议。摩梭男女一般到了十八九岁,就开始结交阿夏。他们主要通过劳动、节日、庙会、赶街等活动来物色对象,以求建立阿夏关系。他们结交的方式常见的有:  

    如果一方喜欢上另一方,就可以抢对方的一件东西作为试探。如果对方默许,甚至热情相待,就是表示同意,双方从此就可以结交成阿夏了。如果对方态度严肃,要求归还抢走的东西,那就表示不同意,这一方就只好作罢。  

    以歌声结交阿夏,这在阿夏婚姻中占有重要地位。这种结交方式尤其受到青年男女的喜爱。青年男女在喜庆节日、田间劳动、上山砍柴、下湖捕鱼或夜晚聚会时,都会唱起优美动听的摩梭情歌来寻找和试探意中人,结交阿夏。因此,在摩梭地区,这种阿夏情歌非常丰富,也非常精彩,常常引起文化工作者和游客们的极大兴趣。宁静的夜晚,格姆山下、泸沽湖畔常常飘来那丝丝缕缕醉人的歌声:  

    玛达米……/彩云像披毡哟,/披在我俩的肩上;/茸草像地毯哟,/垫在我俩的路上;/麻布腰带哟,/姑娘只织一条系在你身上;/呢绒帽子哟,/姑娘只做一顶戴在你头上。/玛达米……  

    姑娘和小伙子就用这种唱歌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爱恋之情,结交阿夏。一般情况下,一方先唱,另一方会回唱,这样一来一往,形成对唱。对歌时,对方都可以用含蓄或热情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和愿与对方结成阿夏的心愿。如果双方都喜欢对方,愿意彼此结为阿夏,那么双方都会用歌声传递出爱的信息。通过对歌,双方情投意合,就结为阿夏。如果发生一方不愿意的情况,也不会用恶语伤害对方,而是用歌声委婉地表示谢绝。  

    投石试探也是结交阿鞋的一种方式。每当夜幕降临,小伙子会悄悄来到自己喜欢的姑娘家屋旁,捡一块石子仍到姑娘住的木楞房上,然后耐心地等待和观察东经。姑娘听见石子落在房顶上的声音,知道有小伙子来拜访,便透过窗户和门隙去观看,当觉得小伙子中意时,便热情地打开房门让小伙子进来。如果姑娘不满意,就不会去开门。小伙子左等右等,见没有动静,只好作罢。  

    跳锅庄结交阿夏:青年男女聚会时,喜欢围着篝火跳锅庄。熊熊的火光中,青年男女围成一圈,边唱边舞,尽情地欢乐。这时候,准备向姑娘求起的小伙子会突然插到姑娘身边,一边跳舞,一边用手拉着姑娘的手一松一紧地变化着力度,让姑娘被拉的手感受到爱的信息。姑娘心里明白,如果她也喜欢小伙子,愿意和他结交为阿夏,她的手也会用一松一紧的力度变化来回应小伙子。如果姑娘不愿意,就不会有任何反应,仍旧跳她的锅庄。小伙子几次求爱不成,就只好另外物色对象。  

    男女双方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结交为阿夏后,起初是秘密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感情的加深,两人之间的关系就会逐渐公开。到了阿夏关系比较稳固时,男方到女方家时,可以与女方的家庭成员闲谈,农忙时帮女方家做农活,逢年过节时给女方家送点礼物,或可以给子女一些钱物等等。摩梭人的传统习俗规定,凡五代以内的直系亲属的后裔禁止结交阿夏,此外都可以结交,且不受等级、民族的限制。  

    解除阿夏婚姻的方式很简单,只要女子闭门不纳,或男子不再等门访宿,以及捎个口信给对方,阿夏婚姻就算结束了。也有阿夏关系发展为男女双方正式建立家庭和正式结婚的,但这在摩梭人中毕竟只是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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