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象族人”的来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有些少数民族与境外邻国民族有着难以分割的血缘般的密切关系,如居住在勐拉乡曼丈村的“曼丈族”即是。
据传,“曼丈族”原来居住在越南莱州的黑水河边。清光绪年间才迁来中国境内的。为什么会迁到中国来呢?说来还有一段辛酸的历史传说。
一百多年前,迁到中国的“曼丈族”在越南时叫“们先族”。总共只有七户人家,二十多口人。在莱州官府的统治下,他们全族为官府豢养一对大象。这对大象体态丰满,硕大无比,而且那两对象牙更是无价之宝。
二十多人养活一对大象,说来并不算太累的苦役。但是,由于大象价值连城,官家视为珍宝,官府又有严厉的约法:大象如有不测,便要株杀全族。如是,他们日夜提心吊胆,生怕稍有差错而招来杀身之祸。
俗话说:越冷越刮风,越怕越见鬼。有一年天干地裂,水尽草枯,全族人昼夜出动,四处割草,也难以填满大象的肚子。大象缺少水草,日渐消瘦,一天落膘十斤,十天就落膘一百斤,眼看大象要饿死,肯定大祸要临头。“们先族”人秘密商议,准备逃走,日子就选在春节大年初二的晚上。因为那天官府的官员正在过春节饮酒作乐。
“们先族”人翻山涉水,走出越南,逃到中国的勐拉坝子。那时勐拉土司刀佩瑜(刀永定之子),便将他们收为生民。又根据这个部族的职业,“赐”与他们一个新的族名——“曼丈”,“曼丈”用傣话来解释就是“养象”的意思。
他们在金平县是少数民族中的少数,在全国来说更是名不见经传。在历代反动剥削阶级的压迫剥削下,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一个世纪以来,在死亡线上挣扎,濒于灭绝的边缘。
1950年,红旗插到了中越边境的金平县。解放军给他们送来了党的民族政策和党的温暖。这个多灾多难的外来部族才获得了生机。我在勐拉工作时曾经到过上下曼丈寨。他们住的是与傣族竹楼不同的地房,也就是在平地上立起几根柱子,屋顶盖点茅草,堂屋中间隔点木板,客房与主人住的宿舍只相隔两三公尺。我就在这样简陋的草房里住了一两个晚上。到1960年以后,当时勐拉成立了公社,那时他们已有四十多户,一百三十多口人。居住在田头大队的上下曼丈寨。当然,那时他们再也不养象了。但是“曼丈”作为历史传说而流传到后世。到1982年,曼丈上下寨划归勐拉农场,他们也就当上了国家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职工了。
昆明有条位于人民中路东段的象眼街。传说在清代时,由缅甸、泰国或西双版纳进贡到北京的大象,在赶象人的带领下经过象眼街时,突然跪下来不走了。因此这条街就起名为象眼街,街的中段还用石头镶嵌了象的眼睛、鼻子、耳朵,到1990年改造旧城时才将这历史遗迹消灭了。
对押送大象的官员,我是一无所知。事有凑巧,今年7月11日,几个云瑞中学的老校友在同学刘丕贤小吉坡的住宅中聚会时,方僖同学拿了两张他父亲方贵在民国时期请油画家用100多银元画的肖像画。因为保管不善,两张画的中部和上部都被老鼠咬坏了。因为刘丕贤也是个油画家,想请他修补或是重画。于是就谈起他父亲方贵的事来,原来方贵在清光绪年间系担任巡抚衙门的红顶官员,可能是个五、六品官员。他的职务就是负责押送大象到北京的押运官员。据说他运送大象回到四川时,住在四川巡抚衙门时,巡抚还把女儿嫁给了方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