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加强旅游团队餐管理力度
近日,丽江市旅游局、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丽江市旅游旅游团队餐饮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今后,在丽江市辖区内从事旅游团队餐饮服务经营、监管的单位、个人及旅行社,将统一按照该办法进行规范管理。
根据该规定,旅游团队餐饮服务单位需向当地旅游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两部门备案后方能从事旅游团队餐饮服务活动。旅游团队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实行团队用餐菜单明码标价,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张贴公示。
此外,旅游团队餐饮服务单位在支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监督和管理的同时,要依法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予以处置,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旅游部门报告,并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