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你好,我在一家名叫‘联联旅游昆大丽线’的微店里买了28张‘六天五夜丽江大理游超值旅游票’,每张票398元。我看你们报道过《云南旅游执法总队:‘旅游局给补贴,368元游云南’?假的!》的新闻。我想问问398元就能游云南是不是真的?云南旅游局是不是真的给外省游客补贴?”18日,杭州游客赵先生致电本报记者。
监察部门:资质、合同、发票缺一不可
“很多朋友都说价格这么低,肯定要进店购物,景点也只会走马观花地看看,”随着出行时间的临近,赵先生也越来越担心,“我们几家人是想趁春节出去玩玩。进一两个购物店我们没意见,关键是能玩得好。”
赵先生在微店页面找到这样一则提示:“旅游行程穿插有3至4个购物店,此为旅游业行规,请务必降低心理预期。行程中所含购物店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强迫购物,所进购物店均为星级购物店,商品保证品质,票据齐全,请您保存好您的购物凭据,作为退换货凭证。”
赵先生并不清楚应该如何理解“降低心理预期”,也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旅游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说我们没有和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他们管不了。”他说。
签订规范、有效的旅游合同,是保障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但记者看遍该微店页面,没有任何一处明确是否签订“旅游合同”,仅有“到了昆明当天,旅行团导游会跟您们签订安全保障协议等,然后开始旅程”的表述。
对此,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思佳表示:“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赵先生已向微店付款的行为,说明赵先生已经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从法律上来说,事实上已构成合同关系。”但是由于通过微店等方式网购旅游产品的维权成本太高,加之距离赵先生出行还有一段时间,因此,何思佳建议赵先生可以通过与该微店协商并达成和解,退还相应费用。
对此,赵先生说:“我先联系微店,看看能不能退款,能退全款最好,不能全额退款、能退部分也行,实在退不了,也只能认了。我们机票都买好了,现在就看能不能找到其他旅行社再帮我们做个行程。”
随着旅游和电子商务结合的加速,旅游网站层出不穷,产品规模不断扩张。在线旅游虽便捷,但各种信息真假难辨,各类网络交易平台对入驻旅行社网店的真实性难以完全保证,这也增加了网购旅游产品的不安全性。去年下半年以来,昆明旅游投诉中心接到的在线旅游服务投诉数量明显增加。
同时,由于网购旅游实际上处于多头管理状态,一般消费者无法厘清这些关系,既增加消费者的维权成本,也降低相关部门的行政效率。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相关人士提醒,在网购旅游产品时,游客应先核实该网站有无旅行社业务的经营资质,仔细查看网站首页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等信息,以及工商部门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部门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许多游客遭遇网购陷阱,由于没有发票、保险、旅游合同而投诉无门,只能自认倒霉。因此,在确定有经营资质后,游客一定要与组织出游单位签订盖有合同章或公章的旅游合同,确认旅游行程。通过网络汇款后,游客应该记得索要发票,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该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