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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的不足400的昆明大理丽江游不足信

“记者你好,我在一家名叫‘联联旅游昆大丽线’的微店里买了28张‘六天五夜丽江大理游超值旅游票’,每张票398元。我看你们报道过《云南旅游执法总队:‘旅游局给补贴,368元游云南’?假的!》的新闻。我想问问398元就能游云南是不是真的?云南旅游局是不是真的给外省游客补贴?”18日,杭州游客赵先生致电本报记者。

业内人士:至少需1300元/人
“我们五家人打算春节期间到云南旅游,买好旅游票后才听人说是假的。”电话里,赵先生焦急地说。
记者在“联联旅游”微店看到,原价2480元的“六天五夜丽江大理游超值旅游票”,售价398元,包括游客在云南6天5晚的酒店住宿、旅游大巴、一日三餐,以及玉湖骑马、玉柱擎天门、九乡风景区、洱海游船、鱼鹰表演、三道茶表演,导游和司机费以及12元/人的保险费在内的全部费用。同时,该微店注明:“398昆明丽江大理游不包含您出发地至昆明的往返路费,所以不是网络上所说的‘1元团’和‘低价团’。”
真的如微店所言,这个398元的行程不是“低价团”吗?398元真够玩转昆大丽吗?
根据今年云南省旅发委、云南省旅行社协会共同制定的“云南旅游主要线路和旅游产品成本价格”显示,16人以上团队行程及地接成本价(不含省内省外机票),昆明、大理、丽江六天五晚游为1300元/人,提供的是2星级酒店及以下住宿、旅游空调大巴、旅游团队用餐、持证导游服务。
其中,昆明、楚雄、大理、丽江双人标准间为40元/人/晚,餐费为15元/人/餐,车费50元/人/天,综合服务费20元/人/天;景点方面,九乡风景区120元/人、大理洱海游船142元/人、丽江大玉龙套票270元/人(包含进山费、东巴谷、东巴神园、东巴万神园、玉水寨、玉峰寺、玉柱擎天)、古城维护费80元/人。
但同样的线路,“联联旅游”的售价却只有参考成本价的三分之一,并且住宿的标准更高,为“三星级标间”。
此前记者的采访中,云南省旅行社协会会长赵家骍曾表示:“参考成本价是价格下限。”也就是说,1300元是最低价。选择高于成本价的旅游线路和产品,消费者的消费权益能得到充分保护;反之,选择低于成本价格的旅游线路和产品,消费有风险、质量无保障,游客难以维权。
对于这个398元的线路,一位资深旅游从业者说:“398元的价格只有总价,并未细化到交通费、食宿费、门票费、导游费、保险费等,更没有自费项目及价格以及坚持自愿参加原则的表述。由于这个行程的价格所含内容十分模糊,无法衡量其质价是否相符,存在价格不真实的可能。”
而微店对于398元的解释是:“通过‘地方自媒体全国联盟’整合媒体推广渠道,极大降低了推广成本;‘移动互联网+旅游’时代,资源整合威力无穷,同样,‘联联旅游’整合了云南地区大量酒店、餐饮、大巴车等旅游资源,极大降低接待成本;企业为宣传推广,对本次活动进行了赞助,在加大云南旅游宣传力度的同时,促进企业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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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门:资质、合同、发票缺一不可

“很多朋友都说价格这么低,肯定要进店购物,景点也只会走马观花地看看,”随着出行时间的临近,赵先生也越来越担心,“我们几家人是想趁春节出去玩玩。进一两个购物店我们没意见,关键是能玩得好。”

赵先生在微店页面找到这样一则提示:“旅游行程穿插有3至4个购物店,此为旅游业行规,请务必降低心理预期。行程中所含购物店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强迫购物,所进购物店均为星级购物店,商品保证品质,票据齐全,请您保存好您的购物凭据,作为退换货凭证。”

赵先生并不清楚应该如何理解“降低心理预期”,也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旅游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说我们没有和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他们管不了。”他说。

签订规范、有效的旅游合同,是保障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但记者看遍该微店页面,没有任何一处明确是否签订“旅游合同”,仅有“到了昆明当天,旅行团导游会跟您们签订安全保障协议等,然后开始旅程”的表述。

对此,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思佳表示:“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赵先生已向微店付款的行为,说明赵先生已经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从法律上来说,事实上已构成合同关系。”但是由于通过微店等方式网购旅游产品的维权成本太高,加之距离赵先生出行还有一段时间,因此,何思佳建议赵先生可以通过与该微店协商并达成和解,退还相应费用。

对此,赵先生说:“我先联系微店,看看能不能退款,能退全款最好,不能全额退款、能退部分也行,实在退不了,也只能认了。我们机票都买好了,现在就看能不能找到其他旅行社再帮我们做个行程。”

随着旅游和电子商务结合的加速,旅游网站层出不穷,产品规模不断扩张。在线旅游虽便捷,但各种信息真假难辨,各类网络交易平台对入驻旅行社网店的真实性难以完全保证,这也增加了网购旅游产品的不安全性。去年下半年以来,昆明旅游投诉中心接到的在线旅游服务投诉数量明显增加。

同时,由于网购旅游实际上处于多头管理状态,一般消费者无法厘清这些关系,既增加消费者的维权成本,也降低相关部门的行政效率。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相关人士提醒,在网购旅游产品时,游客应先核实该网站有无旅行社业务的经营资质,仔细查看网站首页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等信息,以及工商部门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部门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许多游客遭遇网购陷阱,由于没有发票、保险、旅游合同而投诉无门,只能自认倒霉。因此,在确定有经营资质后,游客一定要与组织出游单位签订盖有合同章或公章的旅游合同,确认旅游行程。通过网络汇款后,游客应该记得索要发票,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该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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